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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英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细则
时间: 2019-05-24

   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多年文明历史的古国,也是一个多民族、多语言、多方言和多种文字的人口大国。汉语言文字是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的语言文字之一。规范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在工业化、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。我们要按照江泽民同志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要求,充分认识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。
一、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知识读本》,深入领会推广普通话和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意义。语言文字是交际的基本工具和信息的主要载体。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能力,是新世纪人才适应信息化社会的需要。所以,全体教职工在学校必须说普通话,在社会交往中说普通话,在家里尽可能说普通话。
二、普通话是每一位教师的教学语言,坚决杜绝用地方方言上课。如在课堂上使用家乡话,则取消教师资格,延缓高一级职称评定。
三、教师在任何场合都要说普通话,写规范字。教案、板书、会议记录等更要注意写好规范字。课堂上不得出现错别字、异体字,给学生以正确的书写。教师应注重用自己的行动时刻感染者学生。
四、教师必须参加市、区、校级组织的普通话培训及考核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培训,否则后果自负。
五、学校的标语、指示牌更应注重用字的规范。
六、经常组织学生进行演讲比赛、规范字比赛。在其所学范围内能够正确分辨规范字与不规范字。
七、组织全校师生对学校附近社会用字进行监督。